天津市泰達公證處是依法設立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yè)單位,坐落在天津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業(yè)務范圍為天津市行政區(qū)域內各類公證業(yè)務及相關法律事務。現(xiàn)根據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派遣制公證輔助人員。此次招聘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在天津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泰達公證處從事輔助性工作。
一、招聘原則
(一)按照德才兼?zhèn)浜凸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進行公開招聘。
(二)根據招聘工作要求,統(tǒng)一組織筆試、面試,進入面試人數(shù)按照1:3比例,擇優(yōu)錄用。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1.本次計劃招聘公證助理崗6人,配合公證員出席公證現(xiàn)場及從事其他公證輔助工作。
2.全日制大學法學專業(yè)、計算機專業(yè)本科學歷,且具有學士學位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因本崗位需要經常出席現(xiàn)場開展工作比較適合男性。
3.政治素質好,執(zhí)行力強,有較強的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在同等條件下,碩士研究生優(yōu)先錄用。
4.法律專業(yè)能力、文書寫作能力和計算機操作能力較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文化素養(yǎng)。
5.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需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所填報最高學歷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相關證明。
6.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無不良誠信記錄。
7.遵守《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guī)定,招用人員工作地點在天津開發(fā)區(qū),錄用人員需服從統(tǒng)一安排。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各級招錄工作中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內的;
4.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不得被錄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報考程序
(一)網上報名
1.在泰達人才網(www.tedahr.com)通過網上報名,報名時間:2017年4月24日至5月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相關事項:
(1)報名信息提交成功后不得修改。重復報名自動失去報名資格,不得參加考試。
(2)應聘人員應按招聘條件如實填寫報名表,并承諾報名表相關內容真實、有效。
(3)報名后,將根據崗位條件對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初審未通過,應聘人員將不得重新報考。
(4)招聘計劃人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5,方可開考。未達到1:5比例的,相應取消或調減招聘計劃。
(二)資格初審
泰達
公證處根據崗位條件對報名人員填寫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報名人員于5月15日起在泰達公證網(www.tedanota.gov.cn)查詢參加筆試名單及筆試時間。
(三)筆試
1.時間:2017年5月22日(如有變動,以通知為準)
2.地點:泰達公證處
3.內容:基本政治、行政、職業(yè)知識,基礎法律專業(yè)知識(總成績100分)
4.相關事項:報考考生應提前15分鐘到達考場,攜帶身份證、簽字筆或鋼筆。遲到15分鐘者視為棄考。
(四)筆試成績查詢
1.時間:2017年5月27日起,在泰達公證網(www.tedanota.gov.cn)查詢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2.進入面試人員范圍: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招聘崗位進入面試的人數(shù)達不到1:3時,可相應調整招聘計劃。
(五)面試
1.時間:2017年6月5日,具體時間詳見泰達公證網(www.tedanota.gov.cn)公告。
2.地點:泰達公證處。
3.注意事項:
(1)考生參加面試時必須攜帶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及應聘崗位要求的相應證書、證明資料。
(2)證件與應聘崗位條件要求不符者,取消面試資格。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設及格線,及格線為60分,不足60分不予錄取。
(六)成績和擬錄用名單查詢
1.時間:2017年6月12日起在泰達公證網(www.tedanota.gov.cn)查詢成績和擬錄用名單公告(時間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2.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核定總成績,按照總成績排序確定錄取人員。
(七)體檢和政審
擬錄取人員在指定醫(yī)療機構統(tǒng)一進行體檢,所需費用由應聘人員個人負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擬錄取人員需提交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有無刑事犯罪檢索記錄(應屆畢業(yè)生提交學校出具的政審證明)、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出具的誠信記錄。
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和政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政審不合格不予錄用。
(八)公示
經上述體檢政審程序合格后,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名單將在泰達公證網上進行公示。
6月底,錄用人員報到上崗。
四、錄用和薪酬待遇
此次公開招聘崗位實行勞務派遣用工方式,被招用人員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兩個月,試用期工資2300元/月,通過試用期考核的,簽訂三年期勞動合同,薪酬待遇參考社會同類工資待遇執(zhí)行,按規(guī)定上繳五險一金。合同期滿根據考核情況和工作需要決定續(xù)聘或終止合同。
合同期間,各崗位根據公證處崗位職責核定工資標準,對工作成績突出,考核優(yōu)秀的可予以晉級;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五險一金、防暑降溫費、冬季取暖費、帶薪休假等福利項目,配發(fā)統(tǒng)一制服。
合同期間,對表現(xiàn)優(yōu)秀且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根據工作需要選派參加公證員任職培訓,經培訓合格取得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可在合同期內從事公證員崗位工作。
天津市泰達公證處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