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長春市國民
公證處目前有國家司法部注冊執(zhí)業(yè)公證員八人,其中高級公證員兩人,中級公證員三人,初級公證員三人,公證員助理九人。每年辦證近2萬余件,公證項目已達近百余種,所出具涉外公證書發(fā)往世界5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使用。一、主要經濟類公證項目有: 貸款、抵押、反擔保、招標、拍賣、提存、開獎、股票、房地產轉讓、租賃、承包、購銷、建筑等經濟合同公證;法人資格、公司章程、商標注冊、債僅文書強制執(zhí)行等公證; 二、主要民事類公證項目有:繼承權、委托書、聲明書、遺囑、婚前財產、保全證據、贈與合同等公證;三、主要涉外類公證項目有:出國留學、工作、結婚、定居、繼承財產所需各類公證及各類涉港、澳等公證。在為我市法制建設、改革開放和經濟發(fā)展做出貢獻的同時,也得到各級上級部門的肯定和多次表彰:一九九二年獲全市公證質量評比先進集體;一九九五年獲區(qū)司法行政系統(tǒng)先進集體;一九九八年至二00五被市司法局確定為全市公證行業(yè)“文明服務示范窗口”之一;二0一0年被吉林省司法廳、吉林省
公證協(xié)會評為“二0一0年度全省公證質量檢查先進單位”;二0一一年朝陽區(qū)“五五”普法先進單位、全省質量優(yōu)秀單位稱號。
為了適應我市加快經濟建設的腳步,處里也調整了今年的工作方案,從人力、物力上加大了對經濟案件的傾斜。特別是針對長春市政府今年提出了促進工業(yè)經濟轉型升級,扶持中小企業(yè)發(fā)展這一精神,我處也著重加強對銀行信貸和反擔保公證工作的力度。抓住機遇,與時俱進,更好地促進公證為經濟建設服務。